《安全生产法》第21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