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
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等文件
指定专技术负责人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审核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