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6条规定,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 )的罚款。
40%至80%
50%至80%
60%至100%
30%至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