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95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为重大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 )。
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