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6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 )的罚款。
8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
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