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掘工作面透水的一般预兆为:①煤层变潮湿、松软;煤帮出现滴水、淋水现象,且淋水由小变大;有时煤帮出现铁锈色水迹;②工作面气温降低,或出现雾气或硫化氢气昧;③有时可听到水的“嘶嘶”声;④矿压增大,发生片帮、冒顶及底鼓。
(2)“三专”: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探放水设计,采用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由专职探放水队伍施工。
“两探”: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应当同时采用钻探、物探两种方法,做到相互验证。
2.存在的问题: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未对事故工作面实施监督检查。
(2)H煤矿违规将掘进工作面作为独立工程对外承包。
(3)没有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4)未严格落实探放水作业的各项规定,冒险组织生产。
(5)未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范围、积水量和水压等。
(6)探放水作业时未撤出探放水点标高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人员。
(7)施工过程未严格按照采矿设计施工,且测量工作不到位,致使破坏了防水煤柱。
3.对于老空水防治,应采取“四步工作法”。
(1)查全:查明老空区范围及积水情况,并对水害威胁程度做出预测,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
(2)探清:采用物探、化探等多种勘探手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在资料不清的情况下,要做到“有掘必探”,确保钻孔密度、超前距和帮距符合规定。
(3)疏干:严格落实可控防水措施,保障安全,严禁近探近放、失控放水,应加强观测,确保疏干放尽。
(4)验证:做好探放水效果评价,检验施工钻孔,老空水不放净不得掘进。
4.H矿矿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应采取的自救互救措施:
(1)透水后,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情况,根据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升井。
(2)若不能及时升井,应迅速撤退到透水点以上的水平,不能进入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3)撤退过程中,若遇水,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体。
(4)如唯一的出口被水封堵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地在独头工作面躲避,严禁盲目潜水逃生等冒险行为。
(5)必须在避难硐室处建临时挡墙或吊挂风帘,防止有害气体的伤害。
(6)避灾时,应用敲击的方式有规律地发出呼救信号。
(7)决不嚼食杂物充饥,应选择适宜的水源,并用纱布或衣服过滤。
(8)调整心态,互相鼓励、互相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