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包括:①深基坑施工(开挖、降水、支护)工程;理由:基坑开挖深度为11.5m超过5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组织专家论证;
②盘扣式脚手架支撑工程;理由:根据背景描述单层呈阶梯型上升,高度从6.5m到12m,支撑工程高度最高为12m超过8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组织专家论证;
③钢结构安装工程;理由:根据背景描述钢杆件长度从25m到60m,跨度最大为60m超过36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组织专家论证;
④索膜结构安装工程;理由:根据背景描述屋面采用某新型材料索膜结构,跨度36m,虽然跨度最大为36m小于60m,但是属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组织专家论证;
⑤全玻璃幕墙安装工程;理由:安装高度为54m超过50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组织专家论证。
2)参加论证的人员有:(1)专家;(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3)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4)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5)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2.错误之处一:现场电焊工进行动火作业,动火证办理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正确做法:根据《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的规定,在节假日进行带压动火作业为特殊动火作业(升级管理),该动火作业的作业票有效期为8h,超过有效期或者变换动火地点的,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错误之处二:在离电焊地点8m处,有喷漆作业;正确做法:根据《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的规定,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所以喷漆作业应移到距动火点至少10m外作业;
错误之处三:屋面作业时,作业平台四周仅设置了高度为1.05m的栏杆;正确做法:屋面作业时,作业平台四周应设置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用工具式栏板或安全立网封闭,下部设置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错误之处四:电焊机工作线与现场LED灯照明线从同一开关箱接出;正确做法:分配电箱动力与照明应分路配电,开关箱应分箱设置,设置独立的动力开关箱和照明开关箱;
错误之处五:宿舍板房在一端设置上下楼梯,灭火器直接放到地板上;正确做法:宿舍板房应在两端分别设置上下楼梯,灭火器不得直接放到地面上,应放在托架上、悬挂挂勾上、消防箱内等;
错误之处六:盘扣式脚手架可调托座的丝杆的外露长度500mm,托座插入立杆或双槽钢托梁长度100mm;正确做法:可调托座的丝杆的外露长度严禁超过400mm,托座插入立杆或双槽钢托梁长度不得小于150mm。
3.1)根据《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规定,安全管理保证项目还有:①安全生产责任制;②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③安全检查;④应急救援;⑤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①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②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③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4.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13861)的要求并根据案例背景,本工程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①盘扣式脚手架;②钢框架;③作业场地照明不良;④作业场地空气不良;⑤室内梯架缺陷;⑥建(构)筑物和其他结构缺陷;⑦地下水;⑧地下作业面空气不良等。
5.1)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还有:①施工计划;②施工工艺技术;③施工安全保证措施;④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⑤验收要求;⑥应急处置措施;⑦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2)公告条目包括:①危大工程名称;②施工时间;③具体责任人员;④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