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对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23年1月1日,甲公司将一栋办公楼的第四层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2年,每年租金为80万元。该栋办公楼由甲公司自行建造,共四层,成本为8 000万元(假定每层的成本均为2 0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4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截至2×23年1月1日,已累计折旧1年。该办公楼的第一至三层仍作为甲公司的办公用房使用。
经评估,甲公司该栋办公楼第四层在2×23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2 300万元,在2×2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 500万元。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自建的房屋、建筑物不允许按楼层单独出售。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 甲公司在2×23年1月1日应确认其他综合收益350万元
B
甲公司在2×23年1月1日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50万元
C
甲公司因该栋办公楼对2×23年损益的影响金额为-120万元
D
甲公司上述出租业务适用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取得的租金收入通常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