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3)审查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情况 (4)参加第 次工地会议并整理会议纪要。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5)组织审核平行试验室及施工单位的工程试验室 (6)核查开工条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2.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标准,在本工程环境中可能存在的职业伤亡事故:(1)高处坠落:高处作业;(2)物体打击:高空落物;(3)触电:各种用电环节;(4)车辆伤害:各种交通工具意外伤害;(5)机械伤害:物品搬运环节;(6)火灾:意外火灾;(7)坍塌:航站楼或内部建筑物、堆置物或脚手架倒塌。
3.施工单位应为员工提供的个体保护措施:(1)躯干保护用具:如工作服;(2)呼吸系统保护用具:如口罩;(3)头部保护用具:如安全帽;(4)防坠落用具:如安全带;(5)四肢保护用具:如手套。
4.施工单位拟用建造师乙替换甲合理。
理由:因为乙并不是承担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也不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第九条中的例外情况。
5.监理工程师关于引导标识牌包装形式调整的建议:将每片引导标识牌的安装位置、方向张贴于其独立塑封上。
6.监理机构对第一批标识牌货款不予签认的理由:监理机构仅签认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并已经验收合格的实物工程量。
监理机构建议在招标阶段提出的澄清要求,是将类似的项目清单项拆分为以下项目特征描述的两个清单项,见表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