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1)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将专项施工方案直接上报监理单位审查不妥。
正确做法:专项方案应当在通过论证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报监理单位审核签字。(分包不对外)
(2)安排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监督不妥。
正确做法:应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3)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后,分包单位组织召开了论证会不妥。正确做法: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4)专家论证会专家组由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及参建各方技术负责人组成不妥。
正确做法:方案论证专家组成员应当由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参建各方的技术负责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知识点:施工组织设计的类别与要求)
2.基坑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应补充的监测项目有:基坑顶部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地表裂缝、基坑顶部分建(构)筑物变形、支护结构内力及变形等。
3.(1)专业分包单位提出因预拌混凝土由总承包单位采购,要求总承包单位承担相应桩基处理费用妥当。
理由:因为预拌混凝土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所以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质量负责。
(2)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建设单位也参与了预拌混凝土供应商考察,要求建设单位共同承担该费用不妥当。
理由:施工单位不能因建设单位共同参与预拌混凝供应商考察为由,减轻自已应承担的责任,建设单位不承担该材料不合格的责任。
(知识点:桩基工程)
4.建设单位应承担的损失或费用有:(1)工程本身损失250万元;(2)待安装设备的损失200万元;(3)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200万元。
总承包单位应承担的损失或费用有:(1)总承包单位的3名工人烧伤所需医疗费及补偿费预计45万元;(2)租赁的施工设备损坏赔偿10万元,(3)大火扑灭后施工单位停工5天,造成其他施工机械闲置损失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