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1中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合理之处及理由如下。
不合理之处一:“强制投标人购买交易平台配套的投标报价专用软件”。
理由: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购买指定的软件。
不合理之处二: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
理由:招标人不得设置最低投标限价。
不合理之处三:投标人获本工程所在省颁发的省级工程奖项的,评标赋2分。
理由:招标文件不得以特定区域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
投标人采取投诉这种方式不妥。
理由:针对招标文件的不合理条款应首先通过异议途径解决。
2.事件2表2中A、B、C、D分别代表的工程项目或费用或名称:
A代表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B代表金属结构安装(或闸门、启闭机安装):
C代表变更项目:
D代表安全生产措施费。
3.本合同应扣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15986600×3%=479598.00元
4.施工单位甲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的节点时间:施工单位甲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d内,向监理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
发包人支付应支付款的节点时间: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完工付款证书后的14d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