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百分之三十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百分之四十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百分之三十
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百分之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