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代扣代缴增值税=100÷(1+6%)×6%=5.66(万元)。
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100÷(1+6%)×10%=9.43(万元)。
【提示】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纳税人的境内所得。
2.无需备案。
3.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
=(3000×12)÷(1000×12)=3。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195×(1-2÷3)=65(万元)。
4.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理由: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该项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