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费予以扣除;包含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扣除。
2.该企业转让办公楼计缴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100+140+2500×(1+5%×10)=3990(万元)
3.转让办公楼的增值额=7500-3990=3510(万元)
增值率=3510÷3990×100%=87.97%
应纳土地增值税=3510×40%-3990×5%=1404-199.5=1204.5(万元)
4.该企业应当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