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1)应缴纳的资源税=200000×0.07×8%=1120(万元)
(2)洗选煤折算率=原煤平均销售额÷(洗选煤平均销售额×综合回收率)×100%=0.07÷[0.116÷(1+16%)×80%]×100%=87.5%
(3)知识点:洗选煤销售额包括洗选煤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业务(2)应纳资源税=80000×0.116÷(1+16%)×87.5%×8%=560(万元)
(4)知识点:纳税人以自采原煤直接或者经洗选加工后连续生产焦炭、煤气、煤化工、电力及其他煤炭深加工产品的,视同销售,在原煤或者洗选煤移送环节缴纳资源税。
应纳资源税=100000×0.08×(1+10%)÷(1-8%)×87.5%×8%=669.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