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恰当。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当对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时,注册会计师不得在审计报告中包含关键审计事项部分。
(2)不恰当。 应当在其他信息对外公布前获取并阅读。
(3)不恰当。 被审计单位运用持续经营假设不适当,应当发表否定意见,而非增加强调事项段。
(4)不恰当。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中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对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的可比性仍有影响,应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5)不恰当。 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描述被审计单位的原始信息/关键审计事项不能替代管理层的披露/应要求管理层作出补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