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工期为29 个月,满足合同工期要求。
(2)重点控制施工线路A→B→D→F→H。
2.(1)监理工程师的做法妥当。
理由: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监理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监理人)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监理人)的指令。
(2)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
理由:因为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分包人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监理人)的指令;而总承包单位与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并且就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与分包单位一起对建设单位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施工总承包方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者和总组织者,它除了完成自己承担的施工任务以外,还负责组织和指挥它自行分包的分包施工单位和业主指定的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并为分包施工单位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3.施工总承包单位可索赔的赶工费为0 万元。
理由:虽然设计变更属于建设单位原因(属于非承包方责任),但因设计变更导致G 工作停工1 个月,没有超过G 工作的总时差2 个月,不影响合同工期。
4.由题意可知,H 工作宜组织成倍节拍流水施工。
(1)H 工作相邻工序的流水步距为1 个月,工期可缩短11-7=4 个月。
(2)绘制流水施工横道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