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事件的不妥之处有:
①该临时用电项目经理安排专职安全员编制安全用电与电气防火措施不妥。
正确做法为, 施工现场至少有 6 台设备, 应由专业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②总配电箱设在施工现场的中心区域不妥。
正确做法为,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进场电源的区域。
③固定式分配电箱顶部离地面为 1.4m 不妥。
正确做法为, 固定式分配电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 1.4~1.6m。
④开关箱的设置不妥。
正确做法为, 开关箱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应超过 30m, 且每一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同一开关箱直接控制 2 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⑤临时电缆穿过临时道路时套入 PVC 管材不妥。
正确做法为, 当电缆线路通过墙、 道路、 临设时, 应套钢管保护。
⑥临时用电工程安装完毕以后经施工总承包单位验收不妥。
正确做法为, 临时用电工程经编制、 审核、 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 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