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收到1600万元补助款时,不应确认为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理由:在实际收到相关政府补助时,甲公司不确定考核期内能否达到政府规定的考核标准,不符合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因此甲公司应先将收到的款项确认为其他应付款。
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600
贷:其他应付款 1600
2.
该企业所取得的该项政府补助属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其中1200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00万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19年6月30日,甲公司预计能够达到政府规定的考核期考核标准时,甲公司应编制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1600
贷:递延收益1600
2×19年年末:
借:递延收益 12(1200/50×6/12)
贷:其他收益 12
借:递延收益400
贷:其他收益 400
3.
甲公司2×21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与政府补助、处置研发大厦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递延收益 12(1200/50×6/12)
贷:其他收益 12
借:固定资产清理 7680
累计折旧 320(8000/50×2)
贷:固定资产 8000
借:递延收益 1152(1200-1200/50×2)
贷:固定资产清理 1152
借:银行存款7800
贷:固定资产清理(7680-1152)6528
资产处置损益1272
甲公司2×21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的抵销或调整分录:
借:资产处置收益 1272
贷:固定资产 120
递延收益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