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对乙、丁公司的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除分红外不确认投资收益;对丙公司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其净利润的实现投资方对应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
20×6 年丙公司账面净利润为 3000 万元,调整后的净利润=3000-100×0.5=2950(万元)。
因被投资单位丙公司净利润的实现确认的投资方的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85
贷:投资收益 885
20×6 年甲公司个别报表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885 万元。
20×7 年丙公司账面净利润为 3500 万元,调整后的净利润为 3500+100×0.5=3550(万元)。
因被投资单位丙公司净利润的实现确认的投资方的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65
贷:投资收益 1065
20×7 年甲公司个别报表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1065 万元。
2.合并商誉=合并成本-被投资单位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持股比例=9000-12000×0.7=600(万元)
3.以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列示金额为 5500 万元。
4.B 房地产应在合并报表以固定资产列示。理由:虽然个别报表甲公司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但从集团角度出发,该房地产出租给关联方乙公司且其作为行政用办公楼,该项资产已不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的划分条件,故以固定资产进行列示。
5.应披露的关联方名称为乙丙丁。对于乙公司和丁公司,应披露子公司的名称、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对于丙公司,应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6.对乙公司合并抵销调整分录:
内部存货交易: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120
贷:固定资产 120
借:固定资产 1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10{(600-480)/6×6/12}
借:固定资产 20
贷:管理费用 20
内部债权债务:
借:应收账款 3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30
借:信用减值损失 30
贷:应收账款 30
内部房地产的调整抵消分录
借:固定资产 200
贷:投资性房地产 200
20×7 年甲公司计提折旧的调整分录
借:管理费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20
贷:营业成本 20
固定资产 20
对租金的抵消分录
借:营业收入 50
贷:管理费用 50
对丙公司合并抵销调整分录:
内部存货逆流交易:因其内部交易逆流产生的损益于 20×7 年全部实现,故无需编制抵销分录。
对丁公司合并抵销调整分录:
购买日评估增值:
借:无形资产 1200
贷:资本公积 1200
评估增值的后续影响: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50
管理费用 120
贷:无形资产 170
丁公司未分配利润年初数=720+180-50-18=832(万元),丁公司未分配利润年末数为 832+400-120-40=1072(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287
贷:未分配利润 [(180-50)×0.7]91
投资收益 [(400-120)×0.7]196
甲公司对乙公司 20×7 年年末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9000+(180-50)×0.7+(400-120)×0.7=9287(万元)
20×7 年年末抵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
借:股本 10000
资本公积 1200
盈余公积 138 (80+18+40)
未分配利润 1072
商誉 6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9287
少数股东权益 3723
抵销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832
投资收益 196
少数股东损益 84
贷:未分配利润——年末 1072
提取盈余公积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