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公司取得乙公司30%股权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理由:甲公司取得乙公司30%股权,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一名成员,参与乙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对乙公司构成重大影响,应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取得乙公司股权时的会计分录:s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2800
贷:银行存款2800
(2)
甲公司2×21年度应确认的投资损益=[3600-(650-600)×60%-(650-300)/5-(300-250)+(300-250)/10×6/12]×30%=3452.5×30%=1035.75(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035.75
贷:投资收益1035.75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75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75
[(2000-1750)×30%]
(3)
甲公司应当确认的资本公积=按新持股比例计算享有的被投资单位的新增资源-按处置比例计算的“被动稀释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3500×24%-(2800+1035.75+75)×6%/30%=840-782.15=57.85(万元)。
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57.85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7.85
(4)
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000+2000)-(2800+1035.75+75+57.85)+(75+57.85)=4000-3968.6+132.85=164.25(万元)。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2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2800
——损益调整
1035.75
——其他权益变动
132.85(75+57.85)
投资收益31.4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32.85
贷:投资收益13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