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员工应急教育、培训不足;
(2)应急预案演练不足;
(3)应急救援器材不足,且未确保应急救援器材有效;
(4)应急组织权限不明确。
2、
(1)预案编制小组组成不合理,不应只由安全科员工组成预案编制组。改进建议:预案编制小组应以单位相关负责人为领导,由生产科、技术科、安全科和工会等部门及人员参加。
(2)预案不应只由安全科长一人审查。改进建议:首先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桌面推演,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待应急预案完善后,生产经营单位应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聘请专家组织评审或论证。
(3)预案不应由副厂长签发。改进建议:预案由厂长签发。
(4)预案没有按有关规定报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改进建议:预案报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预案发布后宣传不到位,员工不了解相关内容。改进建议:向员工进行预案宣传并进行必要的演练。
(6)预案没有及时更新。改进建议:工厂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预案。
3、
(1)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
(2)非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的方式、方法;
(3)抢救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
(4)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人员紧急疏散的方式、方法。
4、
(1)事故风险描述;
(2)应急工作职责;
(3)应急处置;
(4)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