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事故性质属于责任事故。
本次事故前,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各级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责任落实不到位,属于加强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可以避免的事故,所以事故性质为责任事故。
2.(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3.调查组的组成应包括:①人民政府;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③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④公安机关;⑤工会;⑥专家。
4.(1)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健全。
(2)没有设置独立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足。
(3)安全生产投入缺失。
(4)安全培训不到位和教育力度不足。
(5)隐患排查制度不健全和发现隐患整改不力。
(6)现场管理混乱,“三违”事件时有发生。
(7)应急预案衔接不畅,未发挥作用。
(8)员工安全意识淡薄。
(9)各级人员没有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析的能力,相关业务不熟练。
5.针对此次事故应采取技术措施有:
(1)在气温骤降的情况下,应改变混凝土配比,添加早强剂等加快混凝土强度发展速度措施。
(2)拆模前,须检测混凝土强度,达到预定强度方可作业。
(3)制定冬季施工方案,采取措施加强对现浇混凝土保温养护。
(4)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下方不得有人并且应设置警戒区,由专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