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及修复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有:
(1)井巷内二氧化碳浓度为1%,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2)罐笼钢丝绳使用超过1年,易发生断绳事故。
(3)井巷内堆积使用过的废油、棉纱等易燃物,易发生火灾事故。
(4)工人无任何保护爬到机房,易发生触电及高处坠落等事故。
2.可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位置包括斜井人车、电梯、上下井井口部位和机房。
3.为保证电梯的使用安全,电梯安装及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梯安装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
(2)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3)电梯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4.生产经营单位应从以下方面保证安全生产: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增强安全意识。
(4)经常检查安全设备及生产环境。
(5)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