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跑道延长部分应按规范增设跑道边灯,跑道灯光颜色应按规范统一调整;
(2)跑道入口灯和跑道入口翼排灯平行向外移动 200m 即移到内移后的跑道入口处;
(3)跑道末端灯平行向外移动 400m,即移到延长后的跑道末端处;
(4)进近灯光向外移动 200m,并按规范要求布置;
(5)PAPI 系统沿跑道延长方向顺延 200m。
2.(1)航向信标台的位置沿跑道延长方向顺延 400m;
(2)下滑信标台的位置沿跑道延长方向顺延 200m。
3.(1)合同约定超过 10%的时候,超过部分予以调价。
(2)原工程量为 20 万 m3,新工程量为 28 万 m3,超过了 10%。
(3)维持原价部分为,20*(1+10%)*40=880 万元。
(4)执行新价部分为,6*35=210 万元
(5)本工程土石方工程结算应为 880+210=1090 万元。
4.本工程工期应顺延 3 天;
理由:(1)因阴雨天气影响耽误工期 2 天属施工单位原因,不应顺延。(2)未按约定时间停航给施工单位造成工期延误是属于非施工单位本身原因,应顺延。
(3)因土石方碾压密实度不够而返工属施工单位本身原因,不应顺延。
(4)故工期顺延 3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