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①油库;②混凝土拌合系统;③机修车间;④办公生活区;⑤钢筋加工厂。
2.(1)不符合要求,4 级土石围堰安全加高最小为 0.5m,则堰顶高程最小值为 28.8+1.7+0.5=31.0m,高于围堰高程 30m,故不符合要求。
(2)管涌险情的抢护宜在背水面,采取反滤导渗,控制涌水,留有渗水出路;
3.(1)

22mm 的钢筋钢号不明,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作为一个检验批,检验时抽取的试件不得少于 6 组。

16mm 的钢筋作为一个检验批,任选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件分别进行拉伸试验(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冷弯试验,不得在同一根钢筋上取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用途的试件。钢筋取样时,钢筋端部要先截去 500mm 再取试样。在拉力检验项目中,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三个指标。
(2)不妥之处一:抽取 4 组钢筋进行检验不妥;理由:钢号不明,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时抽取的试件不得少于 6 组。
不妥之处二:因工程需求紧急,在得到监理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对剩余钢筋全部进行了检验,找出了质量符合要求的钢筋留在现场备用不妥;理由:重新抽样检测不合格后应当认定该批次钢筋质量不合格,不得使用。
(3)标牌上还应注有的生产日期、牌号、产品批号、规格等标记。
4.(1)不妥之处一: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蓄水安全鉴定不妥;
正确做法:蓄水安全鉴定应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
不妥之处二:蓄水验收后进行蓄水安全鉴定不妥;
正确做法:水库蓄水验收前进行蓄水安全鉴定。
(2)项目法人认为工程符合蓄水安全鉴定条件时,可决定组织蓄水安全鉴定。蓄水安全鉴定,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相应鉴定经验和能力的单位承担,与之签订蓄水安全鉴定合同,并报工程验收主持单位核备。接受委托负责蓄水安全鉴定的单位(即鉴定单位)应成立专家组,并将专家组组成情况报工程验收主持单位和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