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件一中不妥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
不妥1:施工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单位必须具有营业许可证且必须经过建设单位同意”等分包单位选择原则选择分包单位
理由:分包商必须具有营业许可证,其资质必须符合相应工程类别的要求。
不妥2: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由分包单位自行整理保管
理由: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不妥3:分包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申请支付分包工程款
理由: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应向总承包单位提出支付申请
2.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还应包括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案等几个方面。
3.
(1)设置质量控制点的部位和环节还有:
1)影响施工质量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
2)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部位和环节
(2)混凝土浇筑前还应检查验收下列工作:
1)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根据施工方案中的技术要求,检查并确认施工现场具备实施条件;
3)应填报浇筑申请单,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4.
事件四中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不妥当。
理由: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参与人员不全,还应包括: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