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建筑垃圾,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照规定备案(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