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案例体现了新课程标准所提倡的“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把学习活动的主动权交给学生,给每个学生以充分的选择机会和发展空间,让他们按照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来确定自己的学习活动和学习方法。
(2)针对学生身体个体差异较大,活泼好动的特点,为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在教学中让学生通过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按素质和兴趣基础不同分组,设置不同的要求。
分小组练习的群体活动,是教学中采用最多的一种形式。学生在小组群体中,人与人之间要进行各种交流,还要互相配合完成各种活动,让学生在练习中体验到互相配合的重要性,了解到单靠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让学生充分感受自主与合作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