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量支付的要点:
(1)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向业主代表申请质量认证。
(2)取得质量认证后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人申请计量。
(3)监理人按照规定的计量方法对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工程量进行计量,签发计量证书给承包人。
(4)承包人凭质量认证和计量证书向监理人提出付款申请。
(5)监理人审核申报资料,确定支付款额,向业主提供付款证明文件。
2.监理人拒绝的原因:
(1)该部分的工程量超出了施工图的要求,一般来讲,也就超出了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不属于监理人计量的范围。监理人无权处理合同以外的工程内容。
(2)该部分的施工是承包人为了保证施工质量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监理人或造价工程师认可的是承包人的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一般在业主没有批准追加相应费用的情况下,技术措施费用应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3.变更价款原则的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于或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监理人批准执行。这一批准的变更价格,应与承包人达成一致,否则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4.对两项索赔的处理:
(1)对处理孤石引起的索赔,这是预先无法估计的情况,应予受理。
(2)阴雨天气属正常季节性的自然现象,这是有经验的承包人预先应估计的因素,在合同期内应作考虑,因而索赔理由不成立,索赔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