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该施工网络进度计划中的关键线路是:
A2工作进度拖后1个月.影响A3工作开始时间拖延1个月,但A3工作TF=2,故不影响总工期。
B1工作拖延1个月完工,B1为关键工序,会影响总工期(但需后续工作进度调整因素)。
B3工作拖延1个月施工进度,B3为关键工序,故影响总工期拖后1个月完成。
C2工作拖延2个月施工进度,C2工作TF=1,故影响总工期拖后1个月完成。
该施工项目完工实际时间为14个月(不考虑其他工期变动原因)。
问题2:
问题3:
(1)索赔成立。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已建工程费用损失应由业主支付。
(2)承包商用于施工的机械损坏索赔不成立,因不可抗力造成各方的损失由各方承担。
用于工程上待安装设备损坏,索赔成立,虽然用于工程的设备是承包商供应,但将形成业主资产,所以业主应支付相应费用。
(3)索赔不成立,因不可抗力给承包商造成的该类费用损失不予补偿。
(4)承包商使用的临时设施损坏的损失索赔不成立,业主使用的临时用房修复索赔成立,因不可抗力造成各方损失由各方分别承担。
(5)索赔成立,因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经业主签证,可顺延合同工期。
(6)索赔成立,清理和修复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因自然灾害发生在实际施工时间的最后1个月,考虑灾害对工期的影响,完成全部施工任务为14.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