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5000×50+750×400+100×5000+1500×350=1575000(元);
措施项目费:110000元;
暂列金额:100000元;
工程合同价:(1575000+110000+100000)×(1+7.5%)×(1+11%)=2129950.57(元)。
问题2:
预付款:1575000×(1+7.5%)×(1+11%)×15%=281905.63(元)。
开工前发包人应拨付的通用措施项目工程款:
60000×(1+7.5%)×(1+11%)×90%=64435.85(元)。
问题3:
(1)第1个月承包人完成工程款(含专业措施项目工程款):(2800×50+50000)×
(1+7.5%)×(1+11%)=226717.10(元);
第1个月发包人应拨付的工程款为:226717.10×90%=204045.39(元)。
(2)第2个月A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
2800+2500=5300(m3);
(5300-5000)÷5000=6%<10%;
承包人完成工程款:(2500×50+400×400)×(1+7.5%)×(1+11%)=340076.71(元)。
第2个月发包人应拨付的工程款为:340076.71×90%-281905.63÷3=212100.50(元)。
(3)第3个月B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400+500=900(m3);
(950-750)÷750=20%>15%;
超过15%部分的工程量:900-750×(1+15%)=37.5(m3);
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结算综合单价:400×0.95=380(元/m3);
B分项工程款:[37.5×380+(400-37.5)×400]×(1+7.5%)×(1+11%)=190025.06(元);
C分项工程款:50×5000×(1+7.5%)×(1+11%)=298312.36(元);
承包人完成工程款:190025.06+298312.36=488337.42(元);
第3个月发包人应拨付的工程款为:488337.42×90%-281905.63÷3=345535.14(元)。
(4)第4个月C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50+60=110(t),(110-100)÷100=0.1=10%;
承包人完成分项工程款:(60×5000+750×350)×(1-57.5%)×(1+11%)=671203.63(元);
计日工费用:(50×60+120×100)×(1+7.5%)×(1+11%)=17898.54(元);
变更款:30000×(1+10%)×(1+7%)×(1+7.5%)×(1+11%)=42133.82(元);
承包人完成工程款:671203.63+17898.54+42133.82=731235.99(元);
第4个月发包人应拨付的工程款为:731235.99×90%-281905.63÷3=564143.85(元)。
问题4:
(1)第5个月承包人完成工程款:
350×750×(1+7.5%)×(1+11%)=313228.36(元);
(2)工程实际造价:
60000×(1+7.5%)×(1+11%)+(226717.10+340076.71+488337.42+731235.99+313228.36)=2171190.08(元);
(3)竣工结算款:
2171190.08×(1-5%)- (281905.63+64435.85+204045.39+212100.50+345535.14+564143.85)=390464.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