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规定,通知书由执行人签发,加盖公章,交被扣分人签收。若被扣分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收的,由执行人双签见证,实行留置送达并( )。
通知扣分人
拍照取证
签字确认
电话通知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