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当主体工程竣工或完成中标工程合同约定工程内容的( )以上工程量时,持卡人凭质量安全监管部门、项目总监以及招标人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函件,到工程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指定部门办理核准及解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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