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益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益兴公司)为在上海投资酒店用地,在牵头银行中国银行的组织下,与中国银行、香港恒生银行、美国富港等11家银行组成的银行集团签订贷
A 11家银团成员就各自承诺的贷款份额,按照各自的贷款条件向中国益兴公司提供贷款 B
因有牵头银行,本案属于间接式银团贷款 C
“在偿还全部贷款之前,中国益兴公司不得在自己的资产上为其他债权人设定抵押权”属于贷款协议中的先决条件 D
“在偿还全部贷款之前,中国益兴公司不得在自己的资产上为其他债权人设定抵押权”属于贷款协议中的消极担保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