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普通机构投资者符合参与上海期货交易所期权交易条件的有( )。
A 甲机构在申请开户前20个交易日日均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为人民币5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0万元 B
乙机构在申请开户前20个交易日日均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为人民币5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0万元 C
丙机构在申请开户前20个交易日日均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为人民币15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0万元 D
丁机构在申请开户前20个交易日日均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为人民币20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