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 年 9 月 10 日,甲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1)拟出售其子公司(乙公司)60%的股权,剩余 20%股权仍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2)因甲公司经营战略
A 乙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分别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列示 B
拟转让业务所涉及的所有资产在个别资产负债表中应按资产性质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项目分别列示 C
拟转让业务所涉及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合并利润表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列示 D
在个别资产负债表中应将拟出售乙公司 60%股权,在“持有待售资产”项目列示,剩余 20%股权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