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不妥。理由: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期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3.招标人同意C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内退还。
4.不妥之处:分包口头通知发包人。
改正:工程分包应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或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
本单位人员还包括: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5.不妥之处:监理工程师向分包人E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
改正:监理工程师向总承包人下达书面整改通知,总承包人再通知分包人整改。
不妥之处:分包人E整改后向监理机构提交了回复单。
改正:分包人E整改后向总承包人提交回复单,总承包人再提交给监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