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A:(54.3+52.3)/2-0.6=52.7m,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
建筑B:6×5+4×20+0.6=110.6m,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2.1)存在的问题:距A建筑南侧6m处为公共建筑B。
理由: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能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2)存在的问题:因B建筑北侧无法布置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沿建筑的东侧和南侧间隔布置,间隔距离为10m。
理由: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该建筑高度大于50m不能间隔布置登高操作场地。
3.1)存在的问题:两个分隔单元之间防火隔墙上开甲级防火门连通。
理由: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
2)存在的问题:住宅部分与商店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为2.00h的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分隔。
理由: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4.1)存在的问题: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300m2,其中二层面积为210m2,设两部疏散楼梯与首层连通,首层设1个安全出口。
理由:商业服务网店当二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二层需设置2部楼梯,首层需设置2个安全出口。
2)存在的问题:住宅部分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设有1部防烟楼梯间。
理由: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设置一座疏散楼梯时,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且单元之间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当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过屋面连通时,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
5.1)存在的问题:设备间与避难层连通处开设乙级防火门。
理由:设备管道区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2)存在的问题:建筑B共设置3部消防电梯和4部客梯,均能做到从首层到顶层层次停靠。
理由: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普通电梯不可以。
3)避难层还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消防软管卷盘。
4)避难层设置固定的乙级防火窗、并设有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和室内消火栓系统。
理由: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