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适用。本工程建设单位未进行详细勘察,井筒地质条件复杂,项目的风险不确定性因素多。因此不适合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2.
施工单位应编制的施工准备计划包括:资源供应计划(劳动力需要量计划、材料需要量计划、施工机械需要量计划),施工图供应计划。
3.
井筒工程施工进度交换图主要内容:井筒掘进进度、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及变化情况、施工方案的重大变化、以及安全、质量事故记录等。
4.
施工单位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的合理索赔有:
(1)处理涌水导致延误的10天工期和额外增加的40万元费用。
理由:出现未探明含水层涌水而额外增加费用和延误工期是因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不详细而导致的,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
(2)因全国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延误的35天工期和停工期间照管施工现场等费用15万元。
理由:全国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于不可抗力,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3)赶工增加的相关费用280万元。
理由: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加快施工速度,应承担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