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进度计划工期为125天。关键工作为B、C、D、F(或拆除旧闸门、加固闸墩、安装新闸门、吊装桥面及铺装面层)。
2.事件1:A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延误的时间未超过原有总时差,对工期没有影响。
事件2:C为关键工作,影响工期5天。
事件3:D为关键工作,影响工期为6天。
事件4:G为非关键工作,原有总时差5天,影响工期3天。
3.事件1:无权。理由:尽管由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但未影响工期。
事件2:无权。理由:造成延期是承包人的责任。
事件3:无权。理由:造成延期是承包人的责任。
事件4:有权。理由:延期设计变更由发包人承担
责任,根据合同约定,超出15%以上的部分所造成的延期由发包人承担,可向发包人提出2天的延期要求。
4.该工程的实际完成时间为128天,承包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