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单位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如下:

(2)施工总承包单位计划工期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理由:因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工期为 3+5+4+6+14=32 个月,合同工期为 32 个月,计划工期>合同工期,所以施工总承包单位计划工期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
(3)为保证工程进度目标,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重点控制的施工线路是:①→②→③→⑤→⑥→⑦→⑧。
2.(1)监理工程师做法妥当。
理由:专业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分包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发生工作联系,所以,拒收分包单位报送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对总承包单位下监理通知单是妥当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做法不妥当。
理由:专业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不得对分包单位下达监理通知单;而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并且应对分包工程质量和分包单位负有连带责任,所以施工总承包单位拒签监理通知单的做法是不妥当的。
3.事件 2 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索赔的赶工费为 0 万元。
理由:虽然因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导致 D 工作停工 1 个月,属于建设单位应该承担的责任,但是D 工作的总时差为 1 个月,没有超过 D 工作 1 个月的总时差,不影响合同工期,总承包单位不需要赶工都能按期完成,所以总承包单位索赔赶工费 0 万元。
4.根据题意可知,事件 3 中,H 工作组织异节奏流水施工时,P、Q 之间步距为 4 月,Q、R 之间步距为 1 月,所以,P、Q 之间存在 1 个月搭接时间,Q、R 之间存在 1 月间歇时间。
流水施工调整后,H 工作相邻专业队的流水步距为 1 个月。
H 工作的工期=〔3+(2+1+3)-1〕×1+1-1=8 个月,工期可缩短=14-8=6 个月。调整后 H 工作的施工横道图,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