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矿井延深新副井设计采用原井筒的地质资料不合理。
理由:新副井距离原井筒距离达150m,原井筒资料很难保证准确揭示新副井的地质情况。此外,对于新副井(延深矿井),井筒深度要大于原井筒深度,深部的地质条件尚不明确,无法提供井筒设计所需的资料。
2.新副井施工井筒检查钻孔布置的要求包括:①井筒检查钻孔不应布置在井筒范围内;②井筒检查钻孔距井筒中心不应超过25m;③井筒检查钻孔的深度宜大于新副井设计深度10m。
3.该矿井将新副井井筒工程划分为冻结工程和掘砌工程分别进行招标合理。
理由:冻结工程属于井筒工程中的特殊专业工程,可以独立进行招标;立井井筒工程属于单位工程,其井筒掘砌工程具有独立施工的条件,可以独立进行工程招标。
4.针对矿井招标部门提出的优惠要求,施工单位应向招标部门说明其投标报价合理,在两个项目工程中已经降低了相关的措施工程费,且根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