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包单位在材料运输中的协调属于外部协调,
有直接或间接合同关系的单位:业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材料设备供应单位;
有洽谈协商记录的单位:交通市政运输道路管理以及航道、车站、港口、码头等管理单位;通信、污水排放、建筑垃圾处置等管理单位;
工程监督检查的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消防安全监督机构;环保监察机构;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及其他单位。
项目驻地生活相关单位:工程所在地的基层行政机构;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机构;工程所在地的医疗机构;工程周边的居民等
2.A公司在管道施工前,还应完善的工作包括:
(1)已办理工程开工文件。
(2)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应齐全。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批准,并进行了技术和安全交底。
(4)施工人员已按有关规定考核合格。
(5)施工机械、工具及计量器具保证在有效期内。
3.(1)本案例中16条缺陷焊缝经过返修后质量合格,并未影响工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小,不应判定为质量事故,而属于质量问题。
(2)B单位的无损检测人员属于I级人员,只能进行无损检测操作,记录检测数据,整理检测资料。案例中超出其资质范围的工作有:签发了检测报告,对质量进行结果评定,重新进行检测结果的评定。
4.储罐建造完毕,应进行充水试验,还应检查罐壁强度及严密性;固定顶的强度、稳定性及严密性;浮顶及内浮顶的升降试验及严密性;浮顶排水管的严密性等。进行基础的沉降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