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进行分解。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因此,项目主管生产施工的副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也负部分领导责任是不妥当的。
2.该项目部还应补充编制:动用明火作业、密闭容器内作业、设备和管道探伤、冲洗及压力试验、试运行等5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3.应急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危险源的辨识与预测。2)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并明确其职责。3)对内对外信息沟通方式和联络方法。4)人员的疏散方式和途径。5)应急设备的配备,如报警系统、消防急救、通信照明等。
4.根据在密闭容器作业的安全要求,背景中,不妥之处:
(1)背景第1条:不仅要关闭阀门,还必须用盲板将罐内隔离并挂牌标示;
(2)背景第3条:按照自然通风达不到“采取空气流通措施”的要求,应采取强制通风,如安装通风机等;
(3)背景第5条:在油罐内作业应使用的行灯安全电压为12V,而不是36V。
5.罐区不能先投入使用。因为消防泵未安装,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和发挥作用。如果罐区投入使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或“三同时”)的规定。工程项目完成后,还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安全及消防部门、卫生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