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预防井筒涌水危害施工质量,可以采取的基本措施是:探、防、堵、疏、排、截、监。
2.施工单位采取的措施有:提出注浆堵水的处理措施、采用了吊桶排水的方法、井筒中安装了排水管的预防水患措施、涌水增大后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补充了截、导措施。其中,合理的内容有:
(1)对业主提出了注浆堵水措施的要求;
(2)采取了应急防水措施,以及为避免影响施工质量的截、导水措施;
(3)安装了排水管以预防水患。施工单位采用的吊桶排水方法是不合理的,因为从预计的井筒涌水量大小及预防涌水风险看,该方法不能满足排水量和风险处理的要求。
本题中的井筒工程深度大于600m ,涌水量超过10m3 /h,应进行壁后注浆处理。
3.建设单位对井壁质量问题处理的不合理之处有:建设单位仅根据监理日志和施工中井筒涌水量变大的记录,就自行认定此质量问题是由施工单位爆破施工造成围岩破裂严重,并进而导致了混凝土施工质量问题。这一认定不仅看法不合理,且也不符合应有的决策程序;同样,建设单位自行提出井筒质量问题处理方法的做法也不符合规定的处理程序。建设单位提出的井筒套壁处理措施既不经济,又会严重影响井筒使用功能,且有更合理的处理方法。因此这一处理方法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