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根据《招标投标法》,我国常采用的招标形式有两种: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2)本次招标活动有效。(3)理由:①有效标书在三家以上;②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③评标公平、公正。
2.(1)从废标内容、投标策略及《招标投标法》规定分析,A公司投标做法不违规,而是一种投标策略。
(2)理由:A公司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补充文件,符合投标规定。
3.本次招标有效。(1)从否决投标原则分析,E公司和F公司串标是作弊行为,《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有作弊行为属于否决投标。
(2)B公司也属于否决投标。理由是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报价,属于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按《招标投标法》规定也属于否决投标。
4.(1)应进行技术性回访。
(2)理由:因为使用了新型柔性接管.需要了解其技术性能和使用后的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和解决;便于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以便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