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一产生的原因:安装公司对新来的施工管理人员以及A分包商对自己的施工人员均未进行合同交底,导致对自己的工作范围不清楚,双方均有责任。
处理:首先应将A分包商已施工部分纳入安装公司工作范围,与业主另签补充协议;然后安装公司与A分包商签补充协议,将已施工部分纳入A分包商的分包范围。
2.在合同交底上,B分包商有缺陷,在质量要求方面,未向自己施工人员进行重点交底;在合同控制中,也未进行质量方面的合同实施监督和合同跟踪;也存在管理人员自身素质问题,对合同管理不重视,对合同条文未理解透,责任心不强等。
3.不正确。因为对质量问题必须由设计单位认可后,才能作出处理。
4.安装公司对分包商及分包工程施工,应从施工准备、进场施工、工序交验、竣工验收、工程保修以及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工程款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5.空气管道系统泄漏性试验的实施要求:
因为本工程空气管道是输送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以及可燃介质的管道,必须进行泄漏性试验。
泄漏性试验是以气体为试验介质,在设计压力下,采用发泡剂、显色剂、气体分子感测仪或其他手段检查管道系统中泄漏点的试验。实施要点如下:
(1)泄漏性试验应在压力试验合格后进行,试验介质宜采用空气。
(2)泄漏性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
(3)泄漏性试验可结合试车一并进行。
(4)泄漏试验应逐级缓慢升压,当达到试验压力,并且停压10min后,采用涂刷中性发泡剂的方法,巡回检查阀门填料函、法兰或螺纹连接处、放空阀、排气阀、排水阀等所有密封点应无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