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工期是18个月。该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为①→②→④→⑥→⑧→⑨→⑩→12
2.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事件1中,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基础工程验收不妥。理由: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基础工程验收。
3.事件2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三项索赔是否成立的判断及理由。
(1)施工机械停工损失费13000元的索赔成立。
理由: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窝工费2000元的索赔不成立。
理由: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窝工费已包括在施工机械停工损失费中,不可重复索赔。
(3)延期2个月的工期索赔不成立。
理由:工作B有2个月的总时差,延长2个月不会影响总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