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中工序施工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一般项目逐项应有 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的规定,该工序应评定为合格等级。
2.工序施工质量评定分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
3.应提交下列资料:
(1)各班、组的初检记录、施工队复检记录、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终检记录。
(2)工序中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的检验资料。
(3)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填写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4.不妥之处:
(1)工程项目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由监理单位填写不妥,单元质量评定表应该由施工单位填写。
(2)土坝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由施工单位主持不妥,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应该由项目法人主持。
(3)工程截流验收及移民安置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不妥,移民安置验收应该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参加。